摘 要
臭氧(O3)处理技术,可以对空间或水体中的各类物质进行反应,其过程不会产生不环保的物质,是已知氧化能力很强的材料。它作为一项既环保又安全的应用技术,即可以解决水中的异味物质以及颜色不纯净的问题,将水中总有机物含量(COD)降低50%左右,又能对净化空间环境,对环境内的各类细菌、病毒等微生物起到良好的杀灭作用。国外对于生产环境及各类生产用水、饮用水等有严格的标准执行,如饮用水不得含有病原菌、毒素等,但需含矿物质。各种矿物质、pH值、混浊、颜色、溶解率、气体、微生物等,都会影响水的品质。为提高水质,欧洲、日本和美国均在上个世纪采取了臭氧水处理技术。我国近些年才开始使用成熟的臭氧净化处理技术和设备。使用臭氧可以净化生产环境,可以大大节约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本厂成立以来,针对不同的环境,研发出不同应用目标下的处理方案,完善了臭氧处理技术在我国应用的技术基础。这项研究有望改变目前我国臭氧处理应用的盲目性问题,同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臭氧处理技术,提高我国生产生活、食品药品的安全性,更有效地资源的利用。据悉,臭氧制备技术经过几十年来的研究,单位能耗降低了约2-3倍,臭氧发生器的价格也在不断下降,设备更为紧凑更有利于推广。
臭氧处理方案
一、水质投加臭氧系统介绍
一、臭氧在水处理中作用原理
臭氧消毒的原理是臭氧在水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产生氧化能力极强的单原子氧(O)和羟基(OH),瞬间分解水中的有机物质、细菌和微生物。羟基(OH)是强氧化剂、催化剂,可使有机物发生连锁反应,反应十分迅速。羟基(OH)对各种致病微生物有极强的杀灭作用。单原子氧(O)也具有强氧化能力,对顽强的微生物如病毒、芽孢等有强大的杀伤力。
二、水质处理中消毒概述
在水质处理过程中,大部分微生物已被去除,但即使是采用微滤、超滤等方法处理水时,水中的细菌物质也不能全被去除。而一般的水质处理方法更不能除尽微生物。为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合格,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在制造饮料,特别是制造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以及包装后不再进行二次灭菌的果汁饮料时,必须对水进行消毒处理,并要注意贮罐、管道、阀门等卫生状态,防止对水产生二次污染。
三、臭氧技术
生活用水用臭氧消毒。投加浓度为:0.4—0.5mg/L,采用的方法:通过水流压力,由混合塔曝气混合成的臭氧水,再流入储水池,设计曝气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四.臭氧水处理系统的配置和介绍
1.系统组成及投加
臭氧系统主要是由氧气发生器、臭氧发生器、供气系统(无油空压机)、控制系统、气体过滤系统、循环冷却系统组成,产生高浓度臭氧与水达到很好的效果,形成含臭氧的水。
2、臭氧发生器
产品特点:
1、高产量,低功耗
2、电路保护功能,过压保护,过流保护
3、放电管为石英设计:寿命长、耐压2万伏
4、制氧系统出氧浓度高,压力大,为独有专利产品
5.臭氧产生量10-100%范围内可调节。
6.放电单元采用水冷却,冷却水温度30℃以下。
7.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器组成,独立的气体管路和流量控制, 独立的电路模块和电路控制,独立的臭氧发生管。
3.设备用途及工作条件
(1)设备主要用途:水处理
(2)环境条件
(2.1) 温度: 年平均气温12.1℃,最低温度>0℃,最高温度38.8℃。
(2.2) 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61.5%,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85%,月平均最低相对湿度35%。
(2.3) 大气压: 年平均压力101.59KPa,最高压力104.5KPa,最低压力98.6KPa。
(2.4) 冷却水: 一般工业自来水。
(3)设计条件: 臭氧发生器按室内安装要求设计,使用方应确保设备在设计条件范围内运行。
(3.1)温度: 臭氧发生器设计环境温度范围为0—40℃。
(3.2)湿度: 臭氧发生器设计相对湿度<90%。
(3.3)冷却水温度: 臭氧发生器设计冷却水温度<30℃。
(3.4)大气压: 臭氧发生器按标准大气压设计,即大气压为101.3KPa。
(4)气源条件: 臭氧发生器为空气源,气源露点要求<-23℃。
(5) 电源条件: 200C 50HZ
(6)臭氧发生器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 臭氧发生器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设计制造: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28.1-1994《臭氧发生器》;
(6.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HCRJ058-1999《臭氧发生器》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28.2-1994《臭氧发生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
二、客户要求及臭氧投加方案
设计依据:
医院废水1T/H水常规应配10G氧气源臭氧发生器。
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医院废水处理水流量3T/H,应配一台水冷型氧气源30G臭氧发生器,要求完全达标的话,建议最好配一台水冷型30G氧气氧臭氧发生器。配一个1m³的臭氧反应罐,臭氧反应罐
尺寸:800*2100mm,,臭氧可以停留半小时混合。
医院废水排放要求:
1. 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2.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废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废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废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 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废水与非传染病房废水分开。传染病房的废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
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 控制项目 | 标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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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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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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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肠道病毒 | 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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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结核杆菌 | 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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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H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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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化学需氧量( COD ) 浓度 ( mg/L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 床位) | 60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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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化需氧量( BOD ) 浓度 ( mg/L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 床位) |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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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悬浮物( SS ) 浓度 ( mg/L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 床位) |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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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氨氮( mg/L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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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植物油( mg/L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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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油类( mg/L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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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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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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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挥发酚( mg/L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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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总氰化物( mg/L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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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总汞( mg/L )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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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总镉( mg/L )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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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总铬( mg/L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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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六价铬( mg/L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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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总砷( mg/L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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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总铅( mg/L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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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总银( mg/L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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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总 Α (Bq/L)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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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总 Β (Bq/L)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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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总余氯 1 ) 2 ( mg/L )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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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采用臭氧发生器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臭氧消毒混合时间 ≥ 0.25h , |
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 控制项目 | 排放标准 | 预处理标准 |
1 |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 | 500 | 5000 |
2 | 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 |
3 | 肠道病毒 | 不得检出 | - |
4 | pH | 6-9 | 6-9 |
5 | 化学需氧量( COD ) 浓度 ( mg/L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 床位) | 60 60 | 250 250 |
6 | 生化需氧量( BOD ) 浓度 ( mg/L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 床位) | 20 20 | 100 100 |
7 | 悬浮物( SS ) 浓度 ( mg/L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 床位) | 20 20 | 60 60 |
8 | 氨氮( mg/L ) | 15 | - |
9 | 动植物油( mg/L ) | 5 | 20 |
10 | 石油类( mg/L ) | 5 | 20 |
1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 | 5 | 10 |
12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 |
13 | 挥发酚( mg/L ) | 0.5 | 1.0 |
14 | 总氰化物( mg/L ) | 0.5 | 0.5 |
15 | 总汞( mg/L ) | 0.05 | 0.05 |
16 | 总镉( mg/L ) | 0.1 | 0.1 |
17 | 总铬( mg/L ) | 1.5 | 1.5 |
18 | 六价铬( mg/L ) | 0.5 | 0.5 |
19 | 总砷( mg/L ) | 0.5 | 0.5 |
20 | 总铅( mg/L ) | 1.0 | 1.0 |
21 | 总银( mg/L ) | 0.5 | 0.5 |
22 | 总 Α (Bq/L) | 1 | 1 |
23 | 总 Β (Bq/L) | 10 | 10 |
24 | 总余氯 1 ) 2 ) ( mg/L ) | 0.5 | - |
三、尾气处理气安装示意图:
四、明细配置清单
1、 臭氧发生器(1台)
型号 | YT-016-30G | 电源 | 220V/50Hz |
尺寸 | 55*40*85 | 功率 | 950w |
冷却方式 | 风冷+水冷 | 冷却水流量 | 0.5-1.5m3/h |
装机产量 | 30g/h | 工作产量 | 30g/h |
制氧分子筛 | 6L/MIN | 纯度 | 95%±4 |
产地 | 广州 | 品牌 | 广加环 |
备注 | 内置制氧系统,臭氧是一组 制氧分为2组,切换工作 | ||
制造商 | 广州佳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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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臭氧发生器产品图片:
五、臭氧反应罐价格:
臭氧反应罐尺寸:800*2100mm
六、尾气处理器:
尾气破坏器设计为加热型。设备全自动运行,采用双层不锈钢保护。初次投资和运行费用均底于活性炭催化式、接触氧化式。尾气进入反应室后,臭氧分子在通过加热催化器时得以分解。破坏器由以下元件组成:
催化管 包括:1个304L不锈钢管1个304L不锈钢网状格板及支承栅板
加热器包括: 304L不锈钢外壳 加热元件1个不锈钢外套
直径89mm,高500mm。功率:600W
一、臭氧毁灭器是本公司的创新产品,具有体积小、功耗低、寿命长、效果好等特点。主要用途是消除臭氧尾气。在实际使用时,经该产品处理过的臭氧尾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空气污染指标。同时,该产品处理臭氧尾气的效果不受潮湿气体和水分的影响,绝不需要“再生”处理,这是使用催化剂、分子筛、活性碳等填料的臭氧毁灭器无法做到的。
二、处理臭氧尾气的必要性:
由于臭氧气体具有强氧化性,除可能对某些物品造成损坏外,还会污染环境,刺激人的呼吸系统,对人体健康不利,所以国内外都对空气中的臭氧指标都加以限制。我国政府规定,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作业场所不得超过0.2ppm,生活场所不得超过0.15ppm。
当使用臭氧处理各类水时,如饮用水、泳池水、污水,不论使用哪种气液接触装置,最终都会有超过80%的臭氧气体从水中逸出,成为臭氧尾气。如果将这部分臭氧直接排到大气中或留存在室内,就会造成环境污染。上述情况,都需要使用臭氧毁灭器对臭氧尾气进行处理,使这些残留的臭氧气体立即分解掉,然后再排放到大气中。
七、设备操作及注意
1、将臭氧发生器放置在待消毒室以外的特定(平稳、通风散热良好)位置,检查臭氧硅胶软管与机器的臭氧输出口是否已接好,将臭氧输送管导入待消毒空间。并在室内靠近天花板处投加。
2、为达到最佳的臭氧消毒效果,请关闭门窗等,消毒时请勿有人员在室内。
3、接通电源,电压表显示当前电压,打开气泵开关,气泵指示灯亮,气泵开始工作。(电流表显示当前电流,15克以上机)臭氧输出口有气体输出。
4、延长时间打开臭氧开关(根据当前空气湿度情况而定,湿度越大,时间越长,一般1—30秒)臭氧指示灯亮,机器开始工作,
5、根据空间使用需要,将定时开关旋至与空间消毒相对应的消毒时间。
6、达到设定的消毒时间后,消毒机将自动停止工作或者手动关闭臭氧发生器,完成作业后请将电源插头拔出;
7、臭氧在室内一般1—2个小时后就会自动分解为氧气,人若要长时间在室内居留时,需以闻不到浓重的臭氧异味为准,
8、消毒完成后请将臭氧发生器移至干燥通风处,以便箱内不会因为高湿高温环境产生积水,对臭氧发生器产生影响。
八、设备配套
设备连接软管、臭氧输送软管(此为强抗臭氧管三个月更换一次具佳)。
设备出厂时,配备5米臭氧管、1个保险丝、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
九、售后服务
设备保修壹年(易损件除外)设备如出现故障,购方需要说明设备情况,供方当日回应。
十:企业介绍
广州佳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系专业研发,生产,销售臭氧发生器、臭氧消毒机、工业制氧机的企业,多年来为众多的行业解决了让他们一直烦恼的空气消毒,水处理消毒,化学氧化等一系列的问题。公司拥有着实力雄厚的技术队伍,研发和生产出精度高、稳定性好、使用方便、维护容易的设备。
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应用范围广,在汽车消毒、制药、食品、医疗、水处理、环保、化学氧化与合成等几十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卓越的性能和完善的服务,使公司产品在臭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附现场案列图:
广州佳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厂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工业区华隆路2号臭氧基地
公司官网: http://www.2ozone.com/